近日,宜黄县神岗乡神岗村成功调解一起因人工喷洒除草剂导致相邻白莲田受损的邻里纠纷。乡党委副书记王云、包村领导邹冏与村“两委”干部第一时间介入,通过实地勘察、分别走访、集中调解“三步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协议,既维护了受损农户合法权益,又保留了邻里情谊,让一起可能激化的矛盾在田间地头得到柔性化解。
纠纷发生在7月6日。当日,神岗村三组水稻种植户黄小强在自家“择田”地块人工喷施“双草醚”除草剂时,因风力作用和操作方式影响,部分药雾飘散至相邻的十一组白莲种植户邓木生的白莲田,导致约0.1亩白莲苗出现叶片发黄、枯萎、生长停滞等药害症状。双方系相邻土地承包经营户,抬头不见低头见,眼看长势正旺的白莲受损,邓木生心里又急又气,双方一时争执不下,矛盾迅速升温。
事发后,神岗乡党委副书记王云、神岗村包村领导邹冏与神岗村“两委”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一行人顶着烈日走进白莲田,蹲在地头仔细查看白莲苗受损程度,逐株确认枯黄范围,并现场比对相邻田块长势。经双方共同勘察确认,白莲苗受损面积约为0.1亩,程度为中度受损。有了现场“铁证”,调解就有了依据。随后,调解干部分头开展上户工作——一方面向施药方黄小强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和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让其明确施药作业中负有防止药雾飘散的安全注意义务,做通其正视责任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告知受损方邓木生依法维权的合理路径,同时引导他换位思考,理性表达诉求。“两家地挨着地,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为这事撕破脸不值当,关键是以后怎么处、怎么防。”包村领导邹冏在走访过程中反复劝导。

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7月15日,调解干部将双方请到神岗村村委会进行面对面协商。见面之初,气氛仍有些紧张,调解干部先引导双方把各自的想法摆在桌面上,逐条谈、慢慢说。几轮对话下来,两人的语气渐渐缓和,从最初的相互指责转为各自陈述难处。黄小强坦言,施药的时候确实没有留意风向,看到邓木生的白莲苗受损后自己也一直在反思,“错在我,这个责任我得认”。黄小强当场向邓木生诚恳表态,承诺今后施药会通过加装挡风板、避开大风天气、改用低挥发除草剂等方式,防止再次产生飘散药害,同时明确表示今后如需再次施药,会提前通知村干部和邓木生,邀请他们到现场监督全过程。看到对方言语真挚、态度诚恳,邓木生也松了口,表示考虑到白莲苗受损面积不大,对方也并非有意为之,愿意放弃赔偿追究,承诺今后不再就此事提出任何经济赔偿、补偿或诉讼仲裁请求。双方还共同承诺,今后将在各自承包地内互谅互让,开展农事作业时尽到合理避让义务。调解协议当场拟定、当场签字确认,一起邻里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神岗村在基层矛盾调解中的一次有益探索。与以往“有事就找司法所”或单纯依赖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指派专人调解的模式不同,本次调解采取了“乡党政领导+包村领导+村‘两委’干部”三级联动、共同参与的机制。乡党政领导靠前指挥、包村领导实地协调、村干部落地执行,既增强了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又减少了中间流转环节,提高了响应效率。“上到乡里领导,下到村里干部,一起到现场看,一起上门做工作,当事人感觉这件事有人管,管得公道,信任感就上来了。”神岗乡党委副书记王云说。这种模式将行政资源、属地责任和群众工作有机融合,让矛盾纠纷从“层层转办”变为“就地联办”,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神岗村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和分级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乡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三级联动优势,针对农业生产中的农药飘散、田埂纠纷等高频问题,建立“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工作台账,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同时,结合农时开展安全用药常态化宣传,从源头减少矛盾隐患,切实维护邻里和谐与生产秩序,为乡村振兴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李文韬)

